为深入贯彻落实“美丽幸福提升年”,助力实施特殊困难群众暖民心服务行动。绩溪县残联坚持“有爱无碍 共享阳光”理念,积极探索共享康复辅具免费租赁新模式,就近就便满足居民短期及应急辅助器具使用需求。
搭建共享服务平台。综合考虑辖区内康复辅具需求量和服务辐射面,探索建立“1+3”租赁服务平台。“1”即以县残联为主导,主要承担服务站的评估、服务流程制定、辅具统一调配等工作;“3”,即服务站按照“三有”原则设立(有场地:具备展示轮椅等共享服务辅具的场地,有人员:至少有1名共享康复辅具管理人员,有辅具需求),主要承担康复辅具租赁服务、使用指导、回收利用等服务工作。
明确政策保障范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绩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共享康复辅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管理制度,对具有绩溪县户籍或持有绩溪县居住证的居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短期和应急需求的伤病患者等4类人群,实行免费租赁服务,切实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注重运营服务实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为残疾人讲授康复辅具正确的使用方法,指导他们规范使用。同时,对服务对象周边5公里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目前完成东山社区共享服务站建设,累计提供康复辅具指导服务100余人次,租赁服务30余件次,解决了部分残疾人和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县残联将聚焦共享康复辅具服务站建设的各个环节步骤,针对租赁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优化租赁服务流程,力争在全县6个社区推进康复辅具共享,为广大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者提供更加贴心、温情的服务,用实际行动将“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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