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豇豆种植主体∶
你们好!
正值春暖花开之际,豇豆大量上市时节也即将到来,为强化市场销售环节豇豆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好消费者餐桌安全,希望广大豇豆种植主体和我们一起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农药购买与使用
1.购买农药要从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合法经营门店购买,切不可随意在非法经销点购买,不购买使用未经登记审核批准的农药产品,注意留存购买凭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农药标签的登记作物范围、用量、方法等内容科学选择与使用适用豇豆的农药,不得随意扩大农药使用范围、改变施药方法、增加用药剂量和次数。
二、强化两个安全意识
1.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始终坚持豇豆安全间隔期满后再上市销售。严禁因追求效益而盲目用药,忽视质量安全。
2.强化环保意识,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使用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主动交回农药经营者,回收处置。
三、做好豇豆产品追溯
1.到所在村登记备案,以便村、乡镇、县级监管。
2.建立农资投入品台账,如实做好农资购买、使用、保管、库存等方面记录,做到不漏记,并保存两年以上。
3.豇豆上市前3天向乡镇快速检测站申请开展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方可上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需进一步开展定量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定量检测如检出禁用农药,将直接铲除,如常规农药超标的,择期重新抽样送检,直至检测合格才准予采摘上市。
4.生产和采摘期间主动接受监管人员抽样检测和村级协管员巡查检查。
5.豇豆上市时必须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带证上市。
各位豇豆种植主体要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离不开广大种植主体的理解和配合,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非法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58010。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