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宣农产办〔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绩农水〔2023〕 76号),于3月22日在政府网公示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并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截止4月3日,共有7家企业申报,通过材料初审、实地验收、评审会研讨及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共有绩溪县徽香黑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市文件要求,组织乡镇对2021年以来认定的51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进行监测。经乡镇实地核查,上报汇总, 共有48家符合条件,淘汰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对推荐上报名单及复核监测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农水局产业化办联系。
联系电话:0563-8158007 联系人:叶文燕
附件:1、绩溪县推荐申报2023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2、2021年以来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监测合格名单
3、2021年以来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监测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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