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绩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人民币十万元整(¥:100000.00)(含评审等费用)。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绩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通过技术评审。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编制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原件复印件。
4.编制工作由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分包,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1.采用公开询价的采购方式,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报价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于2023年4月13日10时前密封包装邮寄至或直接送达至我局。
2.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采购内容。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履定付款。
七、其他
1.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的、未密封包装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2.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4月13日10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我局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302室)。
采购联系人: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方工0563-8152055
联系时间:即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8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室方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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