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督促企业自觉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2023年3月16日,绩溪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组织乡镇协管员一起对乡镇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督查工作。
在企业负责人的陪同下,采取查看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重点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的体检状况,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宣传教育培训,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及运行状况、现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警示标识和说明及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企业提出的职业卫生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对接害劳动者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进行了指导;在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针对协管工作中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汪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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