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3月13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拼、加、改”装行为,营造造良好消费氛围。
加强指导,强化质量监督。要求各经营者严格落实销售主体责任,认真核查整车参数,杜绝为消费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的产生,确保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销售的电动车产品是否有CCC产品认证、有无整车出厂合格证、有无车辆一致性证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严把电动自行车质量市场准入关、流通关。
强化宣传,做好消费引导。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单位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定价,方便消费者购物,避免恶性竞争。同时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投诉举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1家。下一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违规“拼、加、改”装行为经营单位进行严厉打击,持续强化引导经营者自觉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净化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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