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公管局、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功能、综合监管职能,在清退历史保证金、支持保函替代保证金、项目合同公开、网络考勤情况告知率等方面多措并举用心服务实现“四百”,进一步为企减轻制度性交易成本,正确引导中标企业诚信履约,市场主体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一是沉淀保证金及时清退率100%,做到见底清零。定期梳理保证金未退项目清单,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告告知、书面发函项目业主单位等多方式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截至目前,共清退处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3笔涉及金额91000元,做到及时清退率100%。
二是支持保函等非现金方式100%,减轻企业交易成本。取消保证金形式限制,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招标项目100%支持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前11个月,使用电子保函2304 份,为企业释放沉淀资金约4.1亿元。
三是合同及时签订率100%,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依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实时梳理项目全量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时间段及时提醒业主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截至目前,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57个,合同及时签订率100%,并同步在网站公开。
四是考勤情况反馈率100%,正确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对纳入网络考勤的工程建设项目,定期通报考勤率,对未考勤或考勤率低的情形,及时向企业当面反馈,协调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截至目前,共组织考勤情况反馈会6次,涉及企业28家,及时反馈覆盖面达100%。(作者: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方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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