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赶上好政策了,之前听说要注销才能转让,就迟迟没有来办,没想到现在直接办理变更就可以了。”绩溪县某服饰店法人高兴地说道。为保障《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积极响应、主动作为,为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登记办理提供便利。
缩减办理资料,简化办税流程。对两证已整合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经办人若已完成实名采集的,只需提供变更双方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即时办结变更程序,不符合即办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具体事项并予以辅导。
加强宣传解读,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纳税服务微信、QQ群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可直接办理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选择“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明确一个窗口出具《清税证明》,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懂政策,能全流程辅导纳税人完成经营者变更。
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协同配合。主动联系市监部门,告知将以变更经营者《清税证明》代替过渡期提供的《无欠税证明》,纳税人持税务出具的《清税证明》即可前往市监部门办理变更流程。协调建立关于变更经营者信息定期对账机制,避免出现双方信息不一致情形,与市监部门做到信息共享。
(作者: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税务窗口章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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