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路长办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季度考核相结合方式,督查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道管养,按季度管养情况排出名次,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之一,并根据乡镇管护水平和档次,拿出20万元奖励相关乡镇......”今年以来,绩溪县将提升农村公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以全面实施“路长制”为抓手,持续创新构建农村公路常态化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建设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完成交通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公路、运政部门执法力量,对38名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核、督查,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打造交通执法铁军。11个乡镇设立农路办或者交管站,统一招聘12名乡村道路专管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乡村道专管员管理考核机制,工资待遇与管护水平和档次相挂钩,持续提升管理队伍素质水平。
建立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标准,明确公路管理、养护、绿化标准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规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按标准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全年日常养护资金达494万元。县道管养模式由公路中心管养县道采用市场化分片区管养模式,由4家公司进行日常养护,实行月度考核进行监管。乡村道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承包给养护公司集中养护与沿线村安全负责管养相结合模式,基本建立“县级为主、分级管理、乡村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同时投入保费105.03万元,对全县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防护工程等公路附属设施遭受自然灾害损毁损失进行投保,覆盖率达100%,增强了“四好农村公路”的抗灾救灾能力。
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管理。目前绩溪县有县道26条,乡道80条、村道350条,总里程814.7公里,针对县乡道、村道公路紧密融合、互联互通特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体系,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高位推进,形成18个县级路长、11个乡镇级路长与76个村级路长各司其职,交通综合执法管理队伍分层分级负责的新格局,实现农村公路每天巡查、执法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路域整治活动110余次,整治和拆除道路标识标牌、非交通标牌616块,安装广角镜134块,小修小补615处,查处涉路违法案件256起,全县道路运输秩序井然,路域环境不断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畅通、安全、优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周明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