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企业轻装前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100%支持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截至日前,使用电子保函2304份,为企业释放沉淀资金4.1亿元。清退历史保证金13笔,实现保证金“零沉淀”。
二是协同部门延伸服务,便利企业“零跑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直接入库,无需企业到处跑,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商业银行等单位协同配合,打通保证金缴纳入库各个环节,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全缴入国库。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企业“零跑腿”。
三是畅通线上异议投诉渠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网站、办事大厅公开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线索举报渠道,正确引导各方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监督,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畅通电子化投诉渠道,实现在线受理投诉和回复。
(作者:县数据资源局张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