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应对新冠疫情稳定农业生产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宣农办〔2022〕24号)文件要求,对稳定生猪生产、家禽生产、茶农收益实施主体给予以支持,实行公开申报,申报详情见附件。稳定生猪生产、家禽生产材料报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审核、稳定茶农收益材料报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审核。稳定生猪生产、茶叶收益中的鼓励茶企收储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稳定家禽生产、稳定茶农收益中的开展贷款贴息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上报。请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按时申报,逾期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绩溪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邵智骅 18056361809
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胡祖有 18056361820
附件:《关于印发宣城市应对新冠疫情稳定农业生产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宣农办〔2022〕24号)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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