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贯穿一个目标。即落实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出台《绩溪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后续管护、资产监管、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事项。
全面压实三方责任。明确县乡村振兴局、县农水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责任。乡镇负责资产清产核资以及审核扶贫资产的经营管护、收益分配使用、资产处置等具体事项。村级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规范管理四本台账。建立年度资产管理台账,建立县乡村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对照全国防返贫系统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块信息,逐一核查,现场核对,掌握一个年度内扶贫项目资产现状、管护运营、收益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建立资产管理维护台账,督促资产后续管护主体及责任人员,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维护,对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情况签字负责,掌握资产修复、效益发挥等动态情况,对收益低的项目要求乡镇及时整改,确保发挥效益。建立资产收益分配台账,各村明确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分配台账和清单,按“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程序,落实收益分配。全县经营性资产主要用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其余用于资产管护、产业发展及村级公益事业等。建立资产处置台账,按要求及程序做好扶贫资产处置、损耗、报废信息登记工作,确保账实、账物相符。2021年,全县没有一起资产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