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绩溪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和感染楼综合工程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原为建设用地,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1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以下简称311地质队)受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良安路110号县人民医院内东侧,四至范围:东至居民区、南至良安路、西至林地、北至居民区;西边地块中心点坐标:118°35′14.57″,30°04′24.96″,占地面积5087.73m2,约合7.63亩;东边地块中心点坐标:118°35′18.57″,30°04′22.89″,占地面积1415.12m2,约合2.12亩;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502.85m2,约合9.75亩。调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建设用地,主要为居民住宅及商铺,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现状为:东边地块为停车场,地面已大面积水泥硬化,西边地块为在建工地,地块内植被稀疏,只存在少量杂树;地块内无外来堆土;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 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医院,主要的土壤环境风险主要考虑紧邻地块的绩溪县人民医院对该地块产生的影响,根据收集绩溪县人民医院的相关环评、危废处置协议及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绩溪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及其他相关污染物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土壤污染风险。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 5 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2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 0.3 ppm。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建设用地、医疗卫生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也没有过排污企业。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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