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司法局金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扎实推动“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3月下旬,金沙司法所接到三十八号桥五丰坡村民汪某的求助,汪某的水田因与本村戴某水田相邻,由于戴某种植农作物过于紧靠田埂,农作物向田埂生长,倒塌在田埂上,村民经过时只能从汪某田里经过,导致汪某的农作物被严重踩踏。双方因相邻田埂的通行问题引发纠纷,自行协商多次无果,请求金沙镇调委会予以调解。
金沙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冯黎明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刻组织调解队伍一同前往争议水田进行调解。调解员深入村组、群众走访,了解实际情况。经走访调查获悉,该争议田埂为五丰坡大田涣里整片农田的共同生产道路,不存在归属问题。
调解员分别找当事人,说明了争议田埂的现实情况,深入细致地和他们探讨解决的目的,提出解决方案。两位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讲解及劝说下,同意共同将田埂恢复历史原貌,恢复公共通行之道。
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履行协议,恢复田埂原状并握手言和,同时在该田埂中央放置石块,双方均保持在60公分之上不得占用。(县司法局金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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