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一路关心支持,为我丈夫争取了补偿,让我对以后生活更有了信心和希望。”这是杨某第二次签调解协议时对在场镇村两级调解员说的感谢话语。
2021年6月25日,杨某丈夫张某在一家公司做工时突发脑溢血,急送医院抢救医治。因在医治中需垫付大额医疗费用,杨某家庭经济困难且认为丈夫做工时发病,向务工公司提出承担医疗费,公司方认为张某有基础病,公司无过错不愿承担费用,故双方发生纠纷。
杨某向所在村委会寻求解决,村调解组织第一时间联系司法所,镇调解委员会立即启动镇村联调机制,积极组织联系双方代表,于7月2日到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考虑双方责任争议大,调解员本着治病救人优先的原则与角度,积极调处促成协议:由公司方先行垫付两万元用于抢救医治;责任分摊及赔偿问题,建议走诉讼程序解决。
经治疗,张某脱离危险转入康复期,张某一方认为证据等方面存在问题,未按调解引导走诉讼程序解决赔偿。张某妻子杨某多次到村里反映家庭困难,希望通过部门协调获得补偿。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综合考虑纠纷实际,再次组织进行调解,2022年3月3日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0800元。
镇村调解组织联动合力,以调解方式为基层百姓解决急难愁盼法律问题,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真正诠释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深度内涵。(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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