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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环评机构开展个别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4 15:37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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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环评机构开展个别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技术服务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金志建材公司周边敏感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二、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自有预算资金。

三、采购内容

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走访调研、环境检测的基础上,供应商编制绩溪县金志建材公司周边敏感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一)本次调查结论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金志建材公司将萤石矿选矿尾砂泥作为制砖原料加以综合利用是否可行。

2.现场堆体浸出性毒性测试结果是否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值。

3.现场堆体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是否超过相应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4.截至调查期间,现场堆体是否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若产生不利影响,关联性如何、影响程度如何,后续管理措施如何。

(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参考)

1.说明金志建材公司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主要生产工艺及现场堆体情况。

2.说明萤石矿选矿主流工艺及萤石矿选矿尾砂泥理化性质并识别含有的污染因子。

3.说明萤石矿选矿尾砂泥主流综合利用途径,及金志建材公司用萤石矿选矿尾砂泥作为制砖原辅材料是否可行。

4.对萤石矿选矿尾砂泥堆体取样做浸出性毒性测试。监测因子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萤石矿选矿尾砂泥含有的污染因子由环评单位选定,取样点位、取样深度、样品数量由环评单位按技术规范确定。

5.对萤石矿选矿尾砂泥堆体厂界范围外周边土壤布点监测。监测因子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萤石矿选矿尾砂泥含有的污染因子由环评单位选定,取样点位、取样深度、样品数量由环评单位按技术规范确定。

6.对萤石矿选矿尾砂泥堆体厂界范围外周边水体进行监测,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由环评单位按现场实际确定。

(三)针对本次调查得出的结论,供应商综合上述供参考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和有关生态环境技术规范,自行确定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调查方式方法。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的三家有资质环评机构。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最优性价比中标。2022年3月30日上午9时,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局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报价单位授权人员携带响应文件(包括调查方案和总报价)、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注有身份证号码)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其他事项

1.调查报告原则上于2022年4月25日前提交县生态环境分局。

2.供应商调查过程应当符合生态环境有关技术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需求,调查结论应当条理清晰、实事求是、公正可信。

3.调查报告提交县生态环境分局之前,供应商应当委托3名不在供应商单位就职的环评专家函审,函审意见作为调查报告附件。函审不通过的,不得将调查报告提交县生态环境分局。

4.2022年6月30日前,县生态环境分局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5.因供应商原因,上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判定调查报告结论错误的、失实的,供应商退还全部款项。

6.上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调查报告需要补充完善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补充完善,新增工作量所需费用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与供应商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7.金志建材环境行政许可文件及环境监管有关历史资料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供。

8.供应商人员来绩须符合绩溪县疫情防控要求。

  (详见http://www.cnjx.gov.cn/Special/contentShow/17599.html)。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  0563-8159135

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3月29日12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我局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302室)。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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