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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0:37 来源: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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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根据省民政厅《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5号)》要求,即日起全县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措施。现就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是实施封闭管理。从即日起,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交流等活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暂停聚集性服务。

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确因特殊情况需进入养老机构的,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安排专人实名登记,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码等大数据信息,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和旅行史并做好记录,落实正确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

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人员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1、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人员,行程码为外市或带*号人员;

2、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或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或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等人员;

3、有其他疑似症状人员

三是严格规范返院流程。封闭管理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老年人离院。确需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并书面告知老人及其家属离院注意事项,及时掌握老人离院期间身体状况。无隔离条件的,已离院老人不得返院。

四是工作人员不得外出本地。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须提前向所在乡镇和县民政局报备,履行相关手续。外出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域,不得与到过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接触。外出时须做好个人防护,返院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同时报送活动轨迹及人员接触情况。

五是谢绝一切探视活动。禁止送药人员、快递、外卖、垃圾清运等非工作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接收家属转送的老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经消毒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方转交给老人。



绩溪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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