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近期启用锦屏路与清凉峰路路口电警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地点:锦屏路与清凉峰路路口
二、启用时间:2022年3月10日
三、自动记录交通违法种类:
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