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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部分机动车辆禁行区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1:49 来源:公安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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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新增部分机动车辆禁行区域。现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来苏路(徽山大道至龙川大道路段)

二、禁行车辆

大中型(黄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

三、禁行时间

每日6时至20时

四、实施时间

新增禁行区域自2022年2月16日起实施。公告期内,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限行车辆,由执勤人员予以劝返和教育。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机动车辆依法处罚。对确需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限行车辆,依法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办理《禁区车辆通行证》,或通过“宣城市绩溪交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禁行区域示意图


绩溪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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