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阳镇联合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点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理,有效维护了燃气市场的秩序。
在检查的过程中,对燃气的仓储也提出要求。根据消防要求,液化石油气存放达到1立方(500kg)以上,需要到消防部门备案,对于存放建筑物的要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通风良好,室内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器,墙上必须严禁烟火的标记。并对仓库内的灭火器进行检查,有灭火器超出使用年限的责成其经营者尽快进行更换,对此持续跟进。与此同时,对经营者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让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充分认识到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这次检查以来的治理整顿,我镇的燃气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上无超期钢瓶仍服役的情况。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对于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加大监督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继续做好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加大对超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查处力度,对于继续使用超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汪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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