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宅基地位置(村、组) | 地类(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 | 性质(异址新建、改扩建、原址翻建) | 批准宅基地面积(㎡) | 批准建筑面积(㎡) | 新建房基占地面积(㎡) | 旧房占地面积(㎡) | 审批时间 | 基本情况 | 备注 |
1 | 程*发 | 东山社区川源 | 建设用地 | 旧房改建 | 89 | 265.03 | 345.51 | 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牛屋山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345.51㎡,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89㎡,拟建3层,层高10米,建筑面积约265.03㎡。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2 | 程*兰 | 东山社区川源 | 建设用地 | 旧房改建 | 139.52 | 298.32 | 183.04 | 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1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社屋后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183.04㎡,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139.52㎡,拟建3层,层高9.9米,建筑面积约298.32㎡。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3 | 胡*平 | 五龙社区乳坑村 | 建设用地 | 旧房改建 | 103.6 | 291.92 | 333.7 | 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4人,系五龙社区乳坑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333.7㎡,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103.6㎡,拟建3层,层高9.9米,建筑面积约291.92㎡。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4 | 胡*华 | 五龙社区乳坑村 | 建设用地 | 异址新建 | 89.18 | 267.07 | 89.18 | 新建房,申请人胡峰华农业户籍人口3人,系五龙社区乳坑村民,在五龙社区无住房,租房住,申请新建住房,其新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缺公示文件),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89.18㎡,拟建3层,层高9.9米,建筑面积约267.07㎡。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5 | 程*体 | 东山社区川源 | 建设用地 | 旧房改建 | 58.74 | 213.23 | 213.23 | 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牛屋山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在原有住房边新建)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213.23㎡,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60㎡,拟建1层,层高4米,建筑面积约6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6 | 方*云 | 郎家溪村洪富村 | 建设用地 | 异址新建 | 150 | 287.73 | 150 | 异址新建,杭黄铁路绩溪县华阳段房屋征收补偿宅基地安置房,申请人居民家庭户籍人口4人,由于黄杭铁路房屋被征迁,按政府安置政策,购买宅基地位于王家村安置区c1号,房基占地面积150㎡,建筑面积287.73㎡,建房层数3层,层高9.3m,其不动产权证申请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并公示。 | 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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