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2月13日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县经开区以及扬之河上游水源地开展夜查。
检查中,县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了县经开区内5家化工企业和1家农药复配企业,并巡查了扬之河水源地上游河道,4家企业及2处施工工地。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每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督促企业当班员工加强夜间巡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
为保障我县环境安全,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通过日常“双随机”抽查、领导带队夜查和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升环境执法监管的工作效率。(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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