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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申报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08:53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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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3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县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请在121日到1225期间绩溪县人社服务大厅申报缴费,并及时去政务中心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二、按照相关文件规定,201912月之前已参保人员可按2021年度缴费标准前往绩溪县人社服务大厅补缴2020年度未缴费月度,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参保人可参考以下标准缴费,也可在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中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备注:我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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