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农水〔2021〕300号)及《关于印发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绩农水〔2021〕326号)文件要求,对生产能力提升、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特色化禀赋挖掘、三产化融合实施主体(金山时雨用标企业)予以支持,实行公开申报,现将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 目 名 称: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二、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226万元
三、项目资金投向及申报主体条件:
(一)支持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30万元)
1、支持标准化茶园基地建设600亩20万元。申报对象:金山时雨授权用标企业。申报条件:申请对象严格按照地标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基地。补助标准:每亩0.033万元。
2、支持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110万元。申报对象:金山时雨授权用标企业。补助标准:支持改扩建标准化车间,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固定资产投入60%补助,上限不超过55万元;支持新建标准化生产线1条,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固定资产投入60%补助,上限不超过55万元。
(二)支持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项目(补助资金36万元)
1、支持建设清洁化车间。申报对象:金山时雨授权用标企业。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固定资产投入50%补助,上限不超过30万元。
2、支持茶叶生产技术培训2期200人。申报对象:金山时雨授权用标企业。补助标准:6万元。
(三)支持特色化禀赋挖掘。申报对象:金山时雨授权用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标准:20万元。
(四)支持三产化融合。申报对象:金山时雨授权用标企业。补助标准:40万元。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从下而上逐级申报的程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并提供申报证明材料(申报主体营业执照、金山时雨授权使用协议及绩农水〔2021〕300号、绩农水〔2021〕326号文件要求的材料等)。经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初步审核,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在绩溪县政府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建设任务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五、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公示期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规定要求,提交材料2份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胡虹,电话:0563-8158010。邮箱:jxx12316@126.com。
六、申报责任:本政策与财政资金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专项资金,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本政策支持资金。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核实,对虚假申报的行为,情节轻微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关于印发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农水〔2021〕300号);
2、《关于印发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绩农水〔2021〕326号);
3、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4、金山时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承诺书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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