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渔的决策部署,依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巩固长江禁渔工作成果,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城郊所开展了长江“禁渔”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城郊所辖区内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内部、店招、门头是否张贴“长江鱼”“野生小河鱼”等字样广告,菜单是否宣传经营长江鱼、登源河小河鱼,采购、加工和销售的水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守法经营,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在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运输、加工长江流域和登源河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下一步,城郊市场监管所将坚持问题导向,追踪整改进度,将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禁捕期间不售卖长江江鲜和登源河小河鱼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