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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深入实施医保信用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7 09:10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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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绩溪县医保局针对电子票据医保报销、意外伤害报销住院费用以及企业选择性参保等事项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持卡联网直接结算的推广,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垫付的压力,以及回参保地现场报销的繁琐。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参保人无法实时刷卡结算,仍然会有零星医疗费用需现场报销。因近年来广泛应用的电子票据可重复打印,可能导致重复报销现象的发生。为此,绩溪县医保局实行电子票据申请医保报销承诺制度,这一制度有效规范了报销人的行为。

因存在第三方责任、工伤保险等原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意外伤害存在未及时报告、核查滞后等问题。为防止骗取医保基金现象的发生,绩溪县医保局建立异地意外伤害报销住院费用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参保人在申请报销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时签署《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诺书》,承诺意外伤害报销真实、准确,此举推动了意外伤害医保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企业为员工依法缴纳医保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和责任,选择性缴纳医保是一种“选择性伤害”,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性伤害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目前我县仍有少数企业根据员工入职时间和职位缴纳医保,有的企业晚缴、少缴或不缴医保,员工在医疗方面缺乏保障,看似员工当下现金收入增加了,但损害了员工长远利益。我县选择性缴纳医保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数量多且分散。针对现实中一些企业不缴医保或者选择性缴纳医保的现象,我局依法对企业缴纳职工医保不合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鼓励员工通过投诉、申请仲裁、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主动检查抽查,对违规企业起到一种震慑作用。同时积极与人社、税务部门做好有效衔接,出台社保失信“黑名单”,选择性缴纳社保的企业可能上此“黑榜”。

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不仅从源头防止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还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真正实现让信用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绩溪县医保局将继续推动医保信用体系建设,从医保信用考核、评估、评价管理等工作入手,健全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更多行为纳入医保信用承诺制度,全面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药、护)师、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的行为。(楼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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