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县全力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织密特困供养对象服务网,兜牢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底线,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水平。
提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保障到位。2021年7月我县农村特困供养财政补助标准由680元/月·人提高到700元/月·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半护理90元/月·人、全护理160元/月·人。有效保障我县617名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截止8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及照料护理资金349.48万元。
强化信息共享,基本医疗保障到位。持续做好特困供养对象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信息比对,每月及时将特困对象的动态调整信息提供给医保局,由医保局做好医保系统内身份标识工作。对2021年以来新增特困供养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待遇应享尽享。
加强照料服务,关怀关爱服务到位。面向全县70周岁以上以及失能半失能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为其提供家居环境卫生、代购代办、衣物清洗、洗头理发等服务,提高居家对象的生活质量,提升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今年以来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特困对象达 126人,累计上门服务约4000人次。
落实住院护理保险,照料护理保障到位。为有效解决患病供养对象的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我局继续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工作,于今年6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农村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自2020年护理保险实施以来共理赔46人次,赔付金额4.947万元。住院护理保险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进一步提升了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补齐特困供养对象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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