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绩溪县医保局坚持关口前移、现场监督、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基金监管派驻机制,实现基金使用全过程监管。
印发《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监管派驻督导制度的通知》,明确派驻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职责和考核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派出精兵。坚持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熟悉医保、医疗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原则,在全局遴选出2名具有丰富医保管理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医保监督督导员。二是驻点督导。督导员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进驻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建立“督导员”考核评估、激励奖惩工作机制,促进“督导员”与医共体牵头单位共同把医保基金管好用好。三是宣传引导。在日常督导检查中,坚持把医保政策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县域医共体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自律意识。
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医共体医保监管“督导员”常态化进驻医共体牵头医院进行“面对面”、“实打实”的督导,进一步夯实了基金监管底座,推动了县域医共体内定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有力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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