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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赡养起纠纷,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1-08-11 09:52 来源:长安镇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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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是每个人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近日,长安司法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要求,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长安镇坦头村低保户章某,独自生活多年,现在已老年痴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多次晕倒在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养子吕某与母亲章某关系不和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村里多次找吕某协调解决赡养问题,均遭到拒绝。为了合理解决问题,双方同意请长安司法所协调解决。

长安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多次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对吕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从情感的角度劝说当事人顾念养育之恩,放下心中嫌隙。“想想小时候母亲的照顾,想想未曾隔阂时的和睦场景…………”,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最终养子吕某松了口,同意解决老人李某的赡养问题。

一直以来,长安司法所对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方面的民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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