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加强民族宗教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民宗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逐步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经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三是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力度。紧盯上级政策动向,做实项目文本,提升项目建设与帮扶政策的契合度,提高项目争取成功率。
四是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切实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
五是高频开展基层走访。巩固深化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成果,经常走访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及时了解新思想、新动态,及时发现新问题,针对性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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