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要闻

县市场监管局“三到位” 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20 08:55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字体大小:

201361日起新版GSP开始实施后,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中的任何一证到期,均要以新版GSP为标准重新进行检查认证,符合要求的才给予换证。同时规定,自20161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新版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药品的软硬件标准,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绩溪县共有4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集中到期,必须按照新版GSP标准进行换证。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服务发展机制,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帮助药品零售企业选择经营权。

一是宣传到位。利用政府、局网站、短信群发平台等渠道,向监管相对人全方位宣传新版GSP内容。让相关企业负责人充分认清药品管理的新形势,早准备、早打算,逐步依照新版GSP的要求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二是培训到位。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新版GSP培训,对新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督促企业进一步认识药品GSP认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帮扶到位。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发放新版GSP的相关资料,宣传新版GSP实施的重要意义,组织企业负责人到已通过GSP认证的单位去学习。帮助企业查找、分析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对策,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