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依据《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分批建库、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绩溪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测绘单位。
一、申请条件。测绘单位应依法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基本信用信息完整,近3年内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截止2021年7月1日,资质证书未到期,或者已到期正在办理资质变更手续,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专业类别的测绘单位可以申请,之后须按新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二、申请办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测绘单位向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股提交以下申请资料,按要求填写《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申请表》(附件1),即可申请办理入库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测绘资质证书。
3.主要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4.主要仪器信息汇总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审核公示。公告期满,经审核,在绩溪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将拟录入的测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动态管理。名录库中的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办公地址、资质升级/降级、业务范围、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重要信息变更时,应在1个月内申请更新名录库中的相关信息。名录库中的测绘服务中介机构,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名录库中撤除。
五、联系电话:0563-8159126。
六、 附件:
1.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申请表
2.主要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3.主要仪器信息汇总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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