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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民政局“四个有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9 09:12 来源: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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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绩溪县民政局全面发力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法制宣传助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619开放日”“守护明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等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暑期到来之际,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集中走访评估工作,全面了解生活情况、就学情况,核实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宣传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交通意外等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县乡村三级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73场,政策覆盖人数达2千余人。

制度落实增力。成立绩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协同机制,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渠道,快捷有效地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帮助。

部门联合聚力。县救助管理站(县未保中心)联合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共同做好街面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县法院成立少年法庭,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儿童福利院(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成立专业社工团队,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儿童心理咨询等服务,提升未成年人社会适应性以及其应对挫折的能力。

    社会参与合力。县慈善协会开展“慈善圆梦儿童微心愿”活动,圆梦孤儿、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想去游乐园玩一次”、“想要一双篮球鞋”等“微心愿”25条,提升了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联系泰州爱心人士每月定期捐赠我县8名困难学生5000元,用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学习开支费用;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帮助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费用支出。绩溪律师联合党支部开展“送法进校园 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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