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绩溪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县司法局的指派,金沙司法所坚持“三步走”,对辖区内一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胡某开展了适用前调查评估,确保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意见规范、真实、高效。
第一步,走程序,讲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的开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使用规范文本材料,调查人员严格遵守“回避”和“保密”的原则,在接收到委托调查材料后,立即进行明确分工,落实调查评估工作责任,保障调查评估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
第二步,走实地,讲真实。6月30日,司法所调查人员实地走访调查,分别深入到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家中、居住地村委会、受害人家中,通过访问谈话的形式,了解被调查人家庭情况、社会评价、受害人意见及村委会监管帮扶条件等,确保调查评估意见书的真实性。
第三步,重效率,讲时效。司法所严格按照“自收到《调查评估委托函》之日起十日以内,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并向委托机关提交”的法律规定,坚持准时、高效地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于7月1日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提交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审核后提交委托机关,确保调查评估工作和委托机关的裁判工作有效衔接。(金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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