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市场监管局龙川所积极开展“百日宣传促营商”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02 09:5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何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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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绩溪县市场监管局龙川所积极部署,平稳推进“百日宣传促营商”活动,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打造“徽常满意·绩如意”营商环境品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一是认真学习、统筹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绩溪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百日宣传促营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主动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弄清搞懂市场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该怎么做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龙川所辖区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二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百日宣传促营商”活动的要求,龙川所将辖区内企业、大个体户、加油站、电商企业等共160余户,作为本次“百日宣传促营商”活动的对象,抽派龙川所3名工作人员,轮流二人一组,采取走访、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宣传。截至目前,龙川所已完成了160余户企业和个体户的宣传活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了走访活动的进展情况,对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龙川所及时予以解决。
三是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在开展“百日宣传促营商”活动的同时,龙川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等重点工作,紧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认真学习领会有关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和市场监管日常监管工作安排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龙川所将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使优质服务更加体现满足消费需求,服务大众的内涵。另一方面,引导服务企业总结提炼优质服务经验,形成服务流程、服务语言、服务动作、服务态度标准,使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