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协调调度机制,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从今年开始实施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推动全县项目建设提质提效,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督查推进新建项目,保证开工率。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开工的审批、用地等前期问题,推进项目早日开工。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用地保障,确保及时开工。
督查推进续建项目,保证竣工率。对在建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着力解决资金供给、施工环境等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分类督促推进,强化资金保障。
督查推进竣工项目,保证达产率。持续跟踪竣工项目的产出效益情况,着力落实运营配套、政策支持等条件,推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督查推进储备项目,保证转化率。围绕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两个目的地”、健康养生和“调转促”谋划的重点项目。对项目实行建账、查账、报账的台账管理。
完善领导联系推进、协调调度、服务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按照“一个重点项目、一位联系县领导、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套专班”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牵头领导协调、牵头部门主动跟进、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推进机制;定期调度和即时调度相结合、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综合调度和分类调度相结合,提高调度实效;加强对重点项目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实行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营造支持项目建设的施工环境和舆论环境,持续优化信用环境;将县重点项目“四督四保”推进情况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重点项目工作中不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敷衍塞责导致任务未完成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工作弄虚作假等情形,予以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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