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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瓜果临时销售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3 16:21 来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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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我县瓜果农销售、城区居民购买提供便利,做好城市管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按照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引导瓜果销售进市场、进小区的同时,决定于6月26日至9月25日瓜果集中上市销售期间在城区适当位置设立12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具体位置见附表),后期将视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瓜果农可根据自身需要到设立的瓜果临时销售点进行经营,经营期间须服从管理,不得擅自改变设摊位置,按规定时间规范经营,每天22:00点前自行清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不得将经营工具、物品留置过夜占用摊位;不得经营瓜果以外的商品;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自行负责摊点周边安全;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须自行配置垃圾收集容器,不得随地乱扔,及时清扫场地,自觉维护摊位周边秩序和环境卫生。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3日


附:2021年城区瓜果临时销售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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