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对“徽墨”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我县被列入徽墨产地范围。
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相关规定,挖掘、培育我县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推广应用的组织管理。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中,该局积极捕捉信息,主动对上衔接,多次协调周边县市有关部门,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标准化作为保护和发扬地理标志产品传统特色的重要手段,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从建立标准体系入手,有序开展,逐步推广。
至目前为止,我县已成功申报“徽墨”“歙砚”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促进我县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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