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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多举措开展重点小区“联点共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19 14:3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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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绩溪县在城区重点小区创建工作中开展“联点共建”活动。

 一是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联系单位每年度至少为社区办一件实事,重点是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和背街后巷创建,完善公用设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要做好联络、协调、督查、推进工作。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每年帮扶社区资金分别不少于1.5万元、1万元、5000元,其他单位参照县级文明单位标准执行。

 二是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动员干部进网格、包楼栋,查找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提高。上门入户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做到应知应会。指导社区开展网格好人、社区好人评选工作,参与开展社区道德讲堂活动。指导社区及时更新宣传栏。帮助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优秀楼栋长、业主委员会优秀成员、文明市民等创评活动。牵头单位要组织各联系单位共同为社区市民学校讲课,全年不少于4次。

 三是履行共建责任。牵头单位要组织责任单位组建“联点共建”小分队,每周巡查不少于1天,帮助整治乱泼乱倒、乱披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牛皮癣”,确保责任区域全天候符合省级文明示范县创建标准。指导帮助社区做好联系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聘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等工作。

 四是强化社区组织建设。指导协助社区组建“五老”义务巡查队,促进自我管理。把联系社区作为本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到联系社区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帮助社区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三关爱”、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社区开展党员教育、社区服务工作。

 五是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各联系单位每年至少参与1次社区文化活动。

 六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各联系单位要将本单位党建、文明创建工作与“联点共建”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积极征求并汇总梳理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合各种资源,协助社区解决矛盾、及时整改,指导社区开展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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