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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组织排查温室气体排放重点企业

发布时间:2021-03-12 11:0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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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响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摸清全县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近期,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温室气体重点企业摸排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等7个重点行业中,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被列为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综合能耗在0.5-1万吨标煤范围内的,应被列入市级温室企业重点排放单位。我局工作人员对接发改部门全县范围内重点耗能企业历史数据进行核查,初步确定市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清单。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企业编制碳排放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碳排放管理意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郑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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