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绩溪县市级防汛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名单再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1 16:34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有关部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调整后的市防汛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7个)

1、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2、长安镇人民政府

3、金沙镇人民政府

4、家朋乡人民政府

5、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绩溪县供电公司

6、县公安局

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先进个人(10名)

1、章驰哲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副部长、安监站站长

 2、方珊姗   伏岭镇人民政府助理农艺师

 3、胡高华   上庄镇宅坦村村委会副主任

 4、陶  涛    扬溪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5、汪全胜   临溪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临溪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备选人)

 6、冯敏华    瀛洲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7、胡  超     荆州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乡长

 8、黄晓英     县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9、黄东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0、章昭鑫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与县防办联系,联系电话:8162663。 

 

绩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