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危爆物品寄递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危爆物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指导寄递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结合双随机检查,对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对现有的操作场所、转运场地、仓库及办公地点等重要场所深入细致地摸底,全力排查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做好快递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投递和派送邮(快)件过程中,要保护自身安全。各企业要提早发布天气预警,未雨绸缪、有效预警,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危爆物品排查整顿工作,对辖区内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5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危爆物品专项排查。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宁国永泰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联合县气象局等单位,对化工企业开展全覆盖联合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隐患88处,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按照上级部署,对全县硝酸铵等危爆物品进行了三轮地毯式专项排查。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开展专项检查,着重对建筑结构、电气消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共计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93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0.2万元,共发现隐患266条,整改率达到100%。
三是配合公安、邮政开展物流企业、寄递企业安全检查,共检查物流企业6家,对现场发现问题进行了一一反馈。
四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寄递物流安全宣传工作,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大力加强危爆物品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危爆物品不丢失、不流入非法渠道,把危爆物品管理不严格、责任不落实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
五是全力配合县政府继续在主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跟踪工作,切实履行好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杜绝在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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