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t醚系列产品(产能等量置换)技改项目位于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次技改仅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总产能不变。
技改全部利用原有生产车间,不新增厂房和仓库,将现有五车间600t/a间氯苯甲醚和六车间3000t/a ND-92有机硅乳液停止生产,五、六车间内现有设备拆除;利用现有二、三车间进行技改,调整车间内生产线布局,更换或置换部分反应釜、精馏釜、附属储罐等设备,调整产品产能;污水处理处理站处理设施、盐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构筑物,立兴化工现有占地10110m2,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万元。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2JkYCYFd4Ny3KInkKf83w;
提取码:abcd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
三、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道文 联系电话:0563-8152611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 工 联系电话:0551-62959582
电子邮箱:1846434615@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2JkYCYFd4Ny3KInkKf83w;
提取码:abcd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联系方式见第三条。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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