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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1 17:2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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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及时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充分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目前尚未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15日参加资格复审时可以书面承诺:“本人属于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待发,本人承诺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

上述考生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宣城市人社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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