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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遵循四项基本工作原则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07-17 10:33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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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按时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绩溪县遵循四项基本工作原则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一)试点先行,全域推进。鉴于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情况复杂,选择有代表性的金沙镇金沙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研定科学工作方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落实惠民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二)承前启后,确保稳定。承接历年以来的权籍调查成果,简化本次工作内容,衔接房屋土地信息,保证权籍调查、产权登记的连续性。采取切合实际的权籍调查方法,妥善处理调查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切实提高登记发证效率。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把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重点,破解难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四)不重不漏,全部覆盖。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以及确权登记要覆盖全县,不重不漏。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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