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水平,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近期绩溪县全面启动了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部署。县卫健委向各乡镇、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印发了《绩溪县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7月底前,县乡村三级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全力推进落实,形成上下合力、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是稳步有序推进。8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并轨运行期,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集中做好向广大老年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县数据资源局卫健委窗口对确有需求的老年人仍然给予办理。辖区内涉老服务单位,对老年人持老年证或本人身份证,均同等给予优待服务。
三是全面终止办理。2021年1月1日起,县政府将在政务服务清单中取消“老年优待证办理”事项。县数据资源局卫健委窗口将终止老年优待证办理服务。老年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涉老服务单位享受优待服务。(邵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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