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实施就业脱贫工程政策奖补有关问题的通知》(绩人社〔2020〕7号)的规定,现对申报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序号 |
生产经营主体名称 |
吸纳贫困劳动者姓名 |
个人补贴金额(300元/月) |
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金额(1000元/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
备注 |
1 |
绩溪县鹏凯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
耿启明 |
3300元 |
11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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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振远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
胡庭全 |
2400元 |
118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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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绩溪县人社局,绩溪县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三楼
联系电话:12317 、0563-8160523(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563-8158985(县人社局)。
绩溪县人社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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