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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城郊所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2020-05-27 11:5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方思聪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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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绩溪县城郊市场监管所开展了特殊食品经营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进行销售、虚假宣传特殊功能等违法行为。
  检查中,要求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供货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并要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要专柜(专区)销售,与普通食品不得混放,并在专柜(专区)显著位置标明“***食品销售专区”字样。同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得有不实宣传误导消费。在保健食品销售区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目前,已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14户,立案1起。下一步,绩溪县城郊市场监管所将不断加大特殊食品的检查力度,确保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稳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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