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临溪、荆州等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分局: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如下调整:
一、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 冯小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县级领导干部责任人: 胡旭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3、乡镇责任单位: 瀛洲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程英杰(镇长)
4、县直责任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人: 胡晓峰(局长)
二、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尾矿库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安徽绩溪县安江莹石精粉有限公司
责任人: 花春秀(法定代表人)
2、县级领导干部责任人: 刘林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3、乡镇责任单位: 临溪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周光祥(镇长)
4、县直责任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人: 熊春松(副局长)
三、绩溪县太子钼业有限公司塘前岩尾矿库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绩溪县太子钼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 程秀永(法定代表人)
2、县级领导干部责任人: 兰成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3、乡镇责任单位: 荆州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邵小明(乡长)
4、县直责任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人: 熊春松(副局长)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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