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公证服务对象:
为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现就我处公证服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县数据资源局《关于暂停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窗口服务的公告》“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暂停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窗口服务。暂停服务时间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恢复时间另行公布”的规定,我处公证服务同步暂停,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推迟办理相关公证,选择在疫情缓解或消除后再行办理。期间如您有咨询、办证需求的,请您以电话方式(0563-8162014)与我处沟通联系,确认好办证材料,避免多次往返。
三、前期已经受理的公证申请,如符合出证条件的我处会及时出具公证书,并与您取得联系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公证书;如需要进一步外出核实案情的,可能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延期,请当事人给予理解。
四、疫情防控期间,如确属情况紧急或不在网络申办事项中、必须现场申请办理的公证业务,市民朋友可拨打我处电话预约后再行前往我处现场申办。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到我处办理业务的人员要佩戴口罩,并要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未戴口罩或不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等防范工作的,谢绝入内,敬请谅解。
广大市民朋友,因疫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对抗疫情需要大家积极作为、科学防范,同舟共济,不信谣不传谣,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绩溪县司法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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